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於最新發表的《財政預算案》公佈向全港18歲以上合資格的香港永久居民及新來港人士,分期派發5000元電子消費券,有關消費規定須於本地商戶使用,因此海外或大陸網購平台均不合資格收取該消費劵。由於當局指明本地商戶均可接受消費券,本地網店都在可使用範圍之內,前提是須符合金管局條例。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於2021/22年度的財政預算案指將於今年內推出5000元電子消費券,政府消息人士指當局將與多間電子支付營辦商商討合作,例如:八達通、AlipayHK、Payme等。由於該電子消費券規定須於本地商戶使用,因此淘寶、Ebay、Amazon、Gmarket等海外或大陸網購平台都不符合條件,用家不能於這些商戶使用消費券購物。
翻查資料顯示,電子支付營辦商如八達通、AlipayHK等,均為金管局《支付系統及儲值支付工具條例》所界定的儲值支付工具,商戶必須符合條件方才可登記為商用版的電子支付戶口。根據政府消息人士的定義,持有效商業登記證的網購平台或網上店輔則可使用消費券,如HKTVMall、百佳超級市場等,至於Facebook網店、IG網店、Carousell等網店則不附合收取消費券的條件。
此外,消費券亦適用於屬本地商戶的街市檔販,市民可使用消費券買餸,但由於街市檔販的電子支付並不普及,政府消息人士表示將與不同營運商商討,及時公佈名單,讓商戶有足夠時間加入電子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