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逃犯條例》反修例示威持續多月,示威者致力爭取國際曝光,並呼籲美國國會通過香港人權法。美國國會眾議院於香港時間(10月16日)凌晨口頭表決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兩院委員會早前已迅速通過香港人權法,並交由全院表決。中國外交部早前多次警告美國國會不得通過香港人權法,究竟這份香港人權法是甚麼?
《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Hong Kong Human Rights and Democracy Act)由美國民主、共和兩黨在國會兩院一同推動的法案,通過後美國每年將會審視香港自治情況來決定是否繼續給予香港特殊地位,包括是否繼續給了獨立關稅權,同時會授權美國政府對侵害香港人權的人實施制裁。
《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是甚麼?
根據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ongressional-Executive Commission on China,簡稱CECC)介紹,法案是為了在香港自治面臨中國政府和共產黨干預之際,重新確認美國對香港民主、人權和法治的承諾。至於 《保護香港法案》則是限制向香港出口催淚彈和人群控制技術的法案。
美國國會為何推動《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
法案由共和黨參議員魯比奧(Macro Rubio)和民主黨眾議員麥戈文(Jim McGovern)、以及CECC前主席兼共和黨眾議員史密斯(Chris Smith)一同推動。麥戈文表示,假如逃犯條例修訂獲得通過,香港自治和民主將繼續面臨蠶食,美國國會只有重新評估香港在美國法律下能否繼續獲得經濟和貿易優待。史密斯強調,香港維持作出中國與世界之間的自由及繁忙橋樑,是符合所有人的利益。
《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有何內容?
根據美國國會2019年6月份公布,主要內容有5大項︰
另外,根據8月中旬報道,法案可能加入要求香港在2020年實現立法會全面直選、以及普選行政長官,以達致真正的高度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