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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貼懶人包】詳列僱主、在職人士、業主、老師可申領的津貼 附申請方法

各階層可申領的津貼及資助計劃

疫情下經濟大受影響,政府、不同機構就此設立津貼資助計劃讓各界人士渡過難關,本文將整合各階層可申領的津貼,包括僱主、在職人士、業主、老師均可申請的津貼。

僱主

疫情下令不少僱主陷入經濟困難,除了保就業計劃外,政府亦有推出資助中小企或聘請僱員的津貼:
1. 中高齡就業計劃
透過向僱主發放在職培訓津貼,鼓勵聘用年滿40歲或以上的失業求職人士擔任全職或兼職長工,並為他們提供在職培訓,讓他們盡快適應新的工作環境,掌握工作所需的技能,從而獲得一份穩定的工作。

如聘用40歲至59歲失業求職人士,僱主可申請每名僱員每月最高達4,000元的在職培訓津貼,為期3至6個月。

如聘用60歲或以上失業或已離開職場的年長求職人士,僱主可在合資格僱員完成計劃中的在職培訓後,每名僱員申請每月最高達5,000元的在職培訓津貼,為期6至12個月。
申請詳情:中高齡就業計劃

2. 就業展才能計劃
鼓勵僱主提供職位空缺及工作適應期予殘疾人士,加深僱主對殘疾人士工作能力的認識,從而協助他們公開就業。

參與計劃的合資格僱主每聘用一名有就業困難的殘疾人士,最高可獲發放35,000元津貼,發放期可長達8個月。 僱主須委派一名資深員工擔任指導員,協助殘疾僱員適應工作,並與同事融洽相處。指導員如成功協助僱員在完成首兩個月的聘用期後繼續獲聘用,可獲贈1,000元獎勵金。

申請詳情:就業展才能計劃

在職人士

政府向在職人士推出以下津貼,資助有需要的打工仔在疫情下裝備自我,當中包括:

1. 持續進修基金
為有意進修的成年人提供持續教育和培訓資助,向符合資格的申請人提供每人2萬元的進修資助,課程範疇更涵蓋所有資歷名冊登記的合資格課程,申請人的年齡上限高至70歲。該進修資助分為兩部分,第一部份是原有的10,000元資助;第二部份是加碼的$10,000元資助,資助的原則是必須先運用第一部份的資助,第一及第二部份的資助比率分別為學費的80%及60%。

詳情:持續進修基金

2. 在職家庭津貼
為鼓勵自力更生,紓緩跨代貧窮,在職家庭津貼(職津)計劃以住戶(包括1人住戶)為申請基礎,申請住戶只要達到工時要求、住戶入息及資產符合有關限額即可申領。津貼比例按每月總工時而定,分為全額、3/4 額和半額,每月津貼最高1,200元,最低400元。

申請詳情:在職家庭津貼

3. 交通津貼計劃
為協助減輕低收入在職人士往返工作地點的交通費負擔,並鼓勵他們入職或持續就業,政府推出「以個人為申請單位的鼓勵就業交通津貼計劃」,申請人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 可在香港合法受僱的僱員或自僱人士
– 往返工作地點需要支付交通費用
– 符合每月入息及資產限額。

申請詳情:就業交通津貼計劃

4. 展翅青見計劃
政府於2020年9月1日推出為期3年的展翅青見-留任津貼試行計劃,鼓勵15至24歲學員接受及完成在職培訓,從而穩定就業。每名合資格學員於試行計劃期間,最多可獲發最多12,000元的留任津貼。計劃試行期間:
– 學員於全職在職培訓職位留任滿3個月,可獲發3,000元留任津貼;
– 其後留任每滿一個月即可額外獲發1,000元留任津貼;
– 兼職在職培訓的留任津貼金額為全職在職培訓的一半。

申請詳情:展翅青見計劃

5.「特別‧愛增值」再培訓計劃
施政報告中提到的,政府將於明年1月推出第三期的「特別‧愛增值」計劃,為期半年至2021年年中。計劃下提供學員名額較上一期增加一倍達20,000個名額,學員在受培訓期間可獲津貼。而計劃亦不設學歷限制,鼓勵學員參與跨行業培訓,協助他們重投就業市場。

計劃詳情:「特別‧愛增值」再培訓計劃

老師

向本港的老師提供進修資助包括:
1. 語文教師專業發展獎勵津貼計劃
由語常會於2004年4月推出,鼓勵於2004至2005學年以前入職的在職中、英文科教師提升任教語文科目的本科知識和教學法的水平。每名符合申請資格的教師,在成功修畢獲批准的課程後,即可獲發還整個課程的一半學費。

計劃詳情及認可課程:語文教師專業發展獎勵津貼計劃

2. 教授中文作為第二語言專業進修津貼計劃
此計劃為在職中文科教師提供津貼,鼓勵他們修讀有系統的兼讀制課程,以提升其教授非華語學生學習中文所需的教學知識及技巧,並了解華語及非華語學生在文化上的差異,從而更好地裝備自己。每名申請人,在成功修畢有關課程後,更可獲發還整個課程的50%學費,最多達64,000元。

計劃詳情:教授中文作為第二語言專業進修津貼計劃

業主

1. 舊樓業主立案法團津貼計劃
為鼓勵更多大廈成立法團,促進良好大廈管理,並加強對舊樓業主立案法團的支援,關愛基金推出此計劃,向合資格的舊樓的法團提供津貼,首兩期已經完結,第三期於2018年10月推出,由民政總署負責推行,合資格的法團可在計劃推行期間,以實報實銷方式,就該段期間所進行及付款的每個津貼項目申請津貼,上限為實際支出的50%,每個合資格的法團在三年推行期內可獲津貼總額的上限為24,000元。

計劃詳情:舊樓業主立案法團津貼計劃

2. 有需要人士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
為有需要自住業主提供財政資助,津貼維修自住樓宇的費用,改善樓宇失修的情況,加強其居所的安全。每個津貼申請上限為80,000港元,每位合資格申請人及其合法配偶(如已婚)最高可獲批共80,000元津貼。

計劃詳情:有需要人士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